那是什么树?——默里·鲍尔的《桉树 What tree is that? Eucalyptus by Murray Bail
What tree is that? Eucalyptus by Murray Bail
Essays from The Well in the Shadow.
那是什么树?——默里·鲍尔的《桉树》
那是什么树?——默里·鲍尔的《桉树》
在我最开始对树木产生兴趣那会儿,查阅了权威书籍,上面介绍说一共大约有600多种桉树,当然这包括了含拓展名的桉树子类,如白色伸长变种桉树(Eucalyptus albens var. elongata)之类。当我置身于密林之中,专家的知识让我感到安心。也是在那时,我知道,科学家在不断地对树木进行重新分类,这种分类永远不会终止。到底有多少种类,我不知道,也不是很在意,因为我知道,只要不断有新的人去关注这一问题,所有之前的统计数字都会一再被更新……
什么问题?就是分类、区分、辨别之类……为何要这样做?为何要给这些树命名?如果我们必须如此,为什么不按照栖居在上面的鸟儿或其它会把树啃出小洞来的生物来给树命名?换言之,为什么不按照生活在丛林中的土著人的方式,将其放置在无止境的生物链中来识辨它们呢?
到底为什么不这样呢?首先,如果这样,我们将不会读到默里·鲍尔的《桉树》这样一本关于树的分类、命名和各种澳大利亚著名树类的书。眼看着,我就要向你透露该书的内容了,但如果我真的这样做了,便落进了鲍尔的陷阱。我想,既然要带领你浏览这部小说,落入这个陷阱,也是不可避免的。那我们出发吧!
该小说讲述了一个叫做霍兰德的人,故事围绕他的一项计划展开。他来到新南威尔士州山脉西边的一个地区,初来乍到,因而被人们称为“新来的霍兰德”。他脑子里装着的都是这个国家的一些老观念,也就是说,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他才好。霍兰德的妻子早已过世,有个叫艾伦的女儿,在小说里,她渐渐出落得非常漂亮,见过她的男人们都对她想入非非。由此可见,这个故事再次将我们带领进一个童话的世界。在那里,人物主要都是些男人,对女人的渴望便是他们所演绎的故事。
听到此,你一定感到厌倦了吧!
霍兰德不知从哪里得来了一个念头,不过,这念头并不是突然间产生的,在小说里,整整过了四十页左右,他才形成了这个想法,即他要在其地产上将每一种桉树至少种上一棵。通过辛苦的搜集工作,他的确办到了。当然这只可能发生在故事的世界里,因为,只要我们稍微动点脑子就会知道,像王桉(又称为山岑)这样的树,是不可能和书中出现的各种其它沙漠属桉树一同生长的。霍兰德甚至种了一棵从澳大利亚内陆地区的奥尔加斯山西部的什么地方弄来的稀有树种。据说,如今在世的人中从未有人见过这种树。明白我的意思了吗?这个大陆上分布最广泛的是生长在河边的桉树(赤桉),这种桉树可以成林地生长,但更常见于洪水或大雨后形成的低洼水潭地方,在这些地方它们生长得非常高大。因为赤桉的普遍存在,人们很少去怀疑其它树种是否存在。
霍兰德地产上的这些树生长着,与此同时,他的女儿也渐渐成年。你可还记得,她没有母亲,也没有兄弟姐妹,父亲是她唯一的亲人。他是一个想象力极为有限的人,虽然很疼爱女儿,却不能理解她内心的需求。接下来,他要干什么呢?他决定,能够正确辨识他地产上种的每一棵桉树的男人,便能娶艾伦为妻。
此时,我想邀请读者环顾一下四周那些标记,这些东西能让我们产生稳定感,是有序生活的保障,在适当的情境中,可以用来解释许多事情。同时,我们也知道这个故事偏离了你我所认为的真实世界多遥远。
真实,这也是一个摇摆不定的词语,不是吗?鲍尔的小说也许正是尝试去寻找一些真实,才能推翻一些过时的事实。也许吧。让我们继续来探索吧。
从前面的几页开始吧。奇怪的是,我刚才向你讲述的这一切,却并不开始于那传统悠久的“很久很久以前”。那句套路式的开头,会让我们知道自己进入了寓言世界:“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美丽的公主……”这样的开头方式会告诉我们,这种故事除了其本身独特的逻辑外毫无逻辑可言。这样的故事世界与听者/读者所处的世界毫不相同,但是这样的故事自成一格,我们也只好听凭其任意驰骋。如果我们愿意认真读下去,会发现故事后面一定会有什么隐藏的珍宝、黄金或智慧显现。
这是这类故事讲述的机制,那么鲍尔要向我们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我们甚至得问一下,这是一个故事吗?
这部小说会不会是另一种叙事类型的故事?也许在争抢美人的幌子下,实际上却是一部政治小说?被情节误导,我们关注错了地方,却被引领进了别的地方?
让我们回到小说开篇。该小说每一小节均以一种桉树名为题。第一节是“斜叶桉”(“obliqua”),了解澳大利亚东部森林的人都知道这种家喻户晓的桉树,而鲍尔在这一小节里讨论的却是沙生桉(desertorum),接着讨论的是圆叶桉(pulverulenta)和异形叶桉(diversifolia)、大陆桉(transcontinentalis)、蓝桉(globulus)等。我们会发现,这样转移话题的方式是鲍尔在该小说中的一大写作特色。很多页之后,鲍尔暗示将“globulus”翻译为“全球的”,可以被视为我们当今全球化时代的象征。我敢肯定,这绝非我胡诌的,默里·鲍尔本人的确说了类似的话。在讨论了鲍尔喜用暗喻的写作特色后,我们很难拿准他说的内容,也很难确认我们的理解是否准确。我想,这正是他所期望达到的效果吧。
“斜叶桉”除了在小节标题中出现,便再也没有被提及了,在第一节中我们一棵也没有看到这澳大利亚最普通的桉树了。那么这个词语为什么要在小节标题中出现?我猜,鲍尔正是通过这个词语告诉我们,他的写作总是通过倾斜的角度暗示给我们的。事实上,他的写作也的确如此,所以我想这样的揣测大抵是没有错的。这样看来,这部小说究竟想说什么呢?现在还不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得再耐心等待一会儿。
第二节的标题是“卓桉”(“Eximia”),这是一种生长在南威尔士州从猎人谷到瑙拉一带的桉树。鲍尔称,这种桉树俗名叫黄血树(Yellow Bloodwood)。在鲍尔的笔下,这是霍兰德(可能他的女儿也参与了)所种的第一棵桉树。他的计划开始实施了:
黄血树是一种很特别的桉树,它树冠繁茂,树叶低垂,几乎要触到地面,像藤枝蔓叶的橡树似的。植物志上对它如此记载道:“取自于英语形容词‘eximious’,因其在花期看上去非常特别而如此命名。”晚春时节,它会繁花似锦,看上去像是哪个喜欢作乐的人往军绿色的树叶上拍打上了一把把雪泥。可是在在这深处内陆的地方,怎会有雪泥?啤酒泡沫一样的颜色,像美人儿的金发,又像汩汩流出的红色橡胶,因而被称为“黄血树”。
我们有必要对以上所引段落的行文风格稍加关注。前半部分,像科普介绍,逗号之后,诗意的文字便潜入了进来:“像藤枝蔓叶的橡树”。请注意,橡树这样一种刚劲有力的树,在世界许多地方都被认为是伟岸威严的,在澳大利亚怎么就变成“藤枝蔓叶”的树了呢。几行之后,行文风格便完全是通俗澳大利亚口语了。拍打(chucked)、啤酒泡沫(beer froth)、美人儿的金发(bonde’s hair),毫无文雅可言!不过斯文并没有消失太远,下次需要斯文讲话的时候,又会回来的。鲍尔的行文风格显然是不拘一格的,如他所讲述的各种树种需要不断适应环境一样,他的行文风格也在不断地调整。他故意精挑细选这些(一)风格,因为这种风格可以很好地掩护他,从一棵树跑到另一棵树,随心所欲地转换话题。将话题从一棵树换到另一棵树,让你意识不到,他的话题也在不断地转换,看似偶然,天马行空,肆意而为,既让人啼笑皆非,又一本正经,实则作者却运筹帷幄,泰然自若。
桉树覆盖了大部分澳大利亚国土,赤桉最常见,这种桉树最能够适应各种环境,在任何土地条件都能生长,老话说:“唯有变化,才能保持不变。”改革家都信奉这样的理念。“唯有变化,才能保持不变。”如此想,我们是否总算接近高深莫测的鲍尔的心思了呢?也许是,却也未必……
那鲍尔在哪里呢?在故事之后,牵着绳子。霍兰德不过是一个纸片人,被赋予了一些人物性格特征。细究起来,如果真有人允诺将女儿许配给认得出自己地产上所种的树的人,那将是不堪设想、极度残暴的行为。艾伦难道没有自己的心愿,没有感情吗?她没有反叛,至少,霍兰德没有注意到她有任何不满。然而,她的确是个活生生的人,她和一个在霍兰德的农场里转悠的男人聊天、散步。在小说最后,她还和这个男人一起离开了农场。和另一个叫凯夫的人相比,艾伦更喜欢这个人,虽然凯夫能够认出农场上所有的树,逗留在农场,要求娶艾伦为妻,却发现艾伦的身体日益虚弱。实际上,艾伦正是通过生病和身体的虚弱来反抗自己的命运,然而,在她最需要那个陌生人的时候,他却离开了。当艾伦告诉父亲她次日会答复凯夫先生的要求时,他又出现在了她的身边。这另一个追求者,躺在她的身旁,说服她起身穿衣服和他一起离去。如果,这就是鲍尔要讲述的故事,我们不得不通过假设来猜想,此时,艾伦肯定自己的需求,不再顾忌父亲的愿望,同陌生人一起离开,这一情节说明了什么?为什么她要选择那个陌生人而不愿意选择凯夫先生?
我想,这一问题让我们到达了这部小说的核心。关于这位陌生人,有两点值得注意。实际上,早在很多页前,当霍兰德决定像植物园里那样在每一棵树下都放上一个金属小板来标上树名等信息时,这位人物便出现了。这个人和凯夫先生一样了解这些树,从这狭隘、怪异却是小说中最具综合判断价值的标准来看,他与见多识广的凯夫先生不分上下。但他却擅长于讲故事。《桉树》里既有各种树木,还有很多故事,以一种精巧的叙事方式,将两种相冲突的思维方式并置,这两种方式虽说不一定在本质上都是男性的,却也大抵如此。第一种思维方式如我们之前所分析过,以对事物进行分类、区别、辨识为特征,第二种思维方式则通过讲述故事来实现。艾伦心中渴望的正是第二种方式,因为她迟早会离开。虽然鲍尔不得不强迫自己增加一章来交代,一旦艾伦做出了这样的决定,凯夫和她父亲将不可能找回她,鲍尔依然不愧是自成一格的小说家。
鲍尔没让艾伦自发做出选择,相反,选择是呈现在她面前的,是在受到推动的情况下,她才做出了选择,才决心要摆脱自己的处境。她摆脱自己处境的方式,是通过做出选择而不是其它努力。在这一点上,鲍尔是忠实于童话故事传统的。她和一个无名无姓的陌生人离开了,比起凯夫所代表的知识传统来,这个人更能代表自由。通过凯夫和艾伦的父亲,知识象征了人想要逃离的禁锢力量。讲述故事而非科学描述,才是这部小说真正的主题,艾伦做出这一决定背后的原因,才是这部小说真正打动人心的地方。
讲述故事而非科学描述——我为何要对它们比出如此的高低?很简单。叙事里包含了生活。在科学作用于生活之前,叙事将生活固定住,让它静止下来,供我们观察。这可不是小事一桩。研究性、描述性、分析性的科学为我们理解这个世界做出了极大的贡献,这也可能是欧洲文明(现已遍及全球,还记得蓝桉的学名E.Globulus吗?)的主要贡献。如我所言,这不是小事一桩。然而,也不过就是一种理解方式罢了。你尽可用龙、鲨鱼、蜘蛛或其它任何名称去给各种生命命名,然而这些生命,甚至包括人在内,却并不在意你是否理解它们。事实上,如果可以选择,它们甚至可能更希望你不要去理解它们,因为理解是一种控制方式,而控制则可能意味着将它们消灭掉。任何濒危物种,都是这个道理最具说服力的例子。当理解意味着统治,人类便掌握了统治世界的权杖。在我看来,这关于控制的话题,正是默里·鲍尔的《桉树》隐含的主题。别看叙述者听起来温文尔雅,他讲述的一些故事却并不那么温和文雅。
渐渐地,赤桉(E. Camaldulensis)便与许多传说联系在一起。这也在情理之中。赤桉数量如此多,在这个广阔的世界,总是难免在某个地方有一棵这种树闯进你的眼睛来。在我们这个大陆上,赤桉总是沿河而生,郁郁葱葱地覆盖了各条河流,也深深地印刻进我们的脑海里,给予我们对付这个国家普遍的干旱一丝希望。即使它们并不能真正地对抗干旱,它们那低矮茂密的姿态及其老态龙钟、沧桑多瘤的模样,也给人一种祖父的印象,仿佛在其漫长的一生里经历过许许多多的故事,那样深谙世事、久经风霜。
这一段读起来是那么地漫不经心,仿佛只是为了将话题转向那不勒斯而随意的铺垫。然而,在人无法生存的地方,树却能生机盎然,这种耐候的执拗与威严也赋予给了叙述本身。桉树属均具有很强的适应能力,如我们之前讲过的,赤桉分布最广,因而也最能够适应环境。自然世界有许多值得我们人类学习的品质。对于澳大利亚移民来说,首当其冲的问题便是适应和生存。想想那些1788年后被流放在杰克逊港口的犯人们,他们到底能够活多久,谁下一个会死去,谁能够活着看到下一艘英国轮船等,都不可得知。这些早期英国人哪怕稍微有点常识都该意识到,自己一点都不比黑人优越,但他们偏要固执又愚蠢地认为自己就是比黑人优越。性情古怪的霍兰德虽然拥有大片农场,却似乎并不知道怎么谋生,鲍尔选择这样一个人物作为小说主人公,甚至将他塑造为一个有些可敬的人物形象,因为,他的祖先们曾在这片土地上滥砍伐树木,毕竟他没有这样,还种植了各种各样的桉树。然而,鲍尔对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却是戏谑性的。这是一部诡诈的小说!
奇怪的是,虽然赤桉在澳大利亚分布极广,这种树木中最早有文献记载的一棵却生长在那不列斯玛尔杜利修会围墙内的花园里。怎么会这样?
如此,鲍尔便为他接下来即将要讲述中的一个故事设置好了场景。该小说中嵌套了许多这样的故事。“十九世纪晚期,有个,明轮船上的船长——一个驻扎在温特沃斯的爱尔兰鳏夫——发誓要杀掉他的亲生女儿!”
这个疯狂的爱尔兰人——其姓名从未被作者提及——在达令河上航行,是一把好手。和霍兰德一样,他总是让女儿紧紧跟随在身旁。当她不在身旁时,他会频频失误,把满载着羊毛团的船开得触了礁。他开始有些对女儿起疑心,事实证明,他的怀疑没有错,她怀上了当地一个牧场主儿子的孩子。小两口远走高飞了。此时,牧场主的儿子虽然不见了,但自然环境、那个地方和那条河流以及河流上成荫的树依然还在。在下面这一段,鲍尔描述了这位河上水手的疑心:
一看到达令河水在温特沃斯流入墨累河,与墨累河汇成一个整体,他的疑心就会加重一些。如果他没有看错,他女儿的模样有些说不上来的变化。
女儿失踪了,父亲出发去找寻。他找寻了很多年,一直到那不列斯的玛尔杜利修会里,才找到她。那时,她正在用一把鹤嘴锄挖地。他质询了她。“听见她亲口回答,也不知道是由于难以遏止的愤怒,还是终于如释重负,他抓住她的双肩。他们在花园里扭打起来……”
此时,鲍尔故事嵌套故事的叙事风格也体现出了其自觉意识:
此时,故事讲述道,一颗休眠的赤桉种子从河上水手的裤袋里蹦了出来,落在地上。
种子生根发芽了,如女儿肚里的孩子一样,而那个孩子早已被人抱走了。
……他颤颤巍巍、精疲力竭地离开了,他离开后不久,一棵绿色的嫩芽长了出来。
在女儿精心的照料下,那棵嫩苗长成了健壮的小树。那之后,她又在玛尔杜利修会生活了很多年,直到亲眼见到这棵小树长成了一棵成熟的大树。那树树干粗壮,是花园里最强壮的大树,它寻找生命之水的根,弄得围墙斑驳破败,还吸干了蔬菜田垄里的水分。这是一棵同绵延不绝地生长在达令河沿岸的那种赤桉一样的树,不过,她再也看不到那些赤桉树了。
书中突然有了些崇高的感觉,究其缘由,也许和树本身有关,也许和父女之间激烈的情感有关,但更主要地,与故事里空间的跨度有关,与事件本身独断专横的性质有关。“一棵绿色的嫩芽长了出来。”一棵并不属于那里的树却在完全崭新的环境里成长了起来。正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树才找出了是否适合自己生长的地方。在本文开篇时,我曾讲过自己曾经对桉树非常感兴趣。那是我在吉普斯兰东部地区当教师的十二年里发生的事。我曾开车到四处去查看,让我很吃惊的是这些树不仅知道哪里最适合它们生长,还会将附近生长的其它树种排挤掉。斑桉(拉丁学名:E. Maculata)生长在巴肯东南方向外一小块地方。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它们只选择在那里生长,但它们就是如此。在斑桉附近一片稍微大一点的地方,生长了一种近亲树种——另一种斑性桉树(学名为E. Maculosa)。这种书长着白色的树干,如你用手去摸树皮,你的手也会被弄得白白的。这种斑性桉树在达戈路旁也安了家……所有这些树都有适合自己生长的地方,虽然有些分布很广,另一些却限制在一定的地方。各种树都有适宜生长的地方,这似乎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一种我们人类所无法理解的神秘力量,调控着各个物种的生息之地。这种人类所不能理解的力量,似乎也在默里·鲍尔的小说里发挥了作用。他一旦陈述了自己的某个观点时,何以总是带着犹豫不决的语气?生命真正的主宰,是那些潜藏不见的规则,不能为人类所宣称,而是自然力量运作的结果。虽然科学原则更为我们所熟悉,叙述的力量,通过讲述而非测量的方式,却更加接近这种自然力量。因而,这是一部我们读过的最奇特的小说!
再来看一则故事。是关于异色桉的。异色桉是考里树的学名,是一种生长在西澳大利亚、树形颀长的树,以木质坚硬耐用而闻名。异色桉属包括很多种树。习惯了大片森林的欧美人用势利的眼光来看,一些异色桉树不过是些低矮的灌木丛罢了,比杂草也强不了多少。这一类的异色桉树在开花时节却让人刮目相看。那些高大的桉树,耸入云霄,在开花时虽不怎么样,但在蕨类四生的地方,或云雾缭绕的时候,却给人一种飘飘欲仙的轻松感觉。无论你是什么样的人,都会给你远离尘世的感觉。因而,桉树是一种很民主的树,同马和狗等牲畜一样,它们不在意你是谁,但如果你不能善待它们,它们便会知道你的身份。曾有一度时间,有人认为这种树能够读懂人的心意,因而,你不能扛着斧头或链锯从异色桉树丛中间走过。
异色桉。考里树。在以下这个叙述者(而非小说人物)讲述的故事里,一位推销员来到“悉尼西面城外”的一个小镇,住在那里的一家酒店,却出于一些原因总是到一家希腊人开的小酒馆去吃早餐。
这个希腊人将家人都迁到了尽量远离海洋的内陆地区,是为了避免别人看到他女儿穿泳装的样子。有人谣传说,她身体的某个部位长了一个暗酒红色的斑块,因而有些畸形,但没有人曾亲眼见过这块传说中的斑。当然,那些每晚在小酒吧里闲坐的浪荡子们也没有真正见过。
关于这个小镇的性质,鲍尔则一笔带过。
小镇上,从来也没有什么大事。那几个逗留在那里的小伙子,虚度着他们年富力强的青春,成天里闲聊汽车或对酒馆女招待做各种猜测来打赌,可她一旦走近他们的桌子,他们便一个个鸦雀无声,只是咧开嘴巴傻笑罢了。如果哪天她答应和谁去看场电影,或坐谁的车在她父亲规定的晚上11点前回到他们在另一个小镇的家,那人就算走大运了。她从没有让任何人见过她衬衣和牛仔裤下面到底是什么样子。她是和这些年轻人一起长大的……
推销员也听说了姑娘身上有块斑的事,很想亲眼见见。他一日三餐都在这家小酒馆吃,但他一贯对付女人的那些招数——谄媚、说笑等,一一都用过了,却毫无作用。他在小酒馆里,呷着咖啡,女招待却对他毫无兴趣。“如果她真的对他表现出了点什么,那只能说是不信任,甚至还有些敌意。”他决定再试最后一个晚上。“他可不能在这种破地方永远耗下去。”他心里琢磨着,然而,很快我们就会发现,这就是命运所做的安排。异色桉。考里树,这种树能够为我们提供颀长的木材,因而经常用来做电话线杆。最后那天晚上,推销员吃过饭后,咖啡也没喝就离开了。他去的地方,如果沿着围栏的尖木桩往上爬,会在她下班后看进她的窗户,看见她睡觉前脱掉衣服。
她房间的灯亮了。推销员从黑暗中观察着。她脱掉了衣服,转过身来。他看见了她赤裸的胴体,便往上爬了爬,然后,看见了她腿上的黑色斑块,“好像她膝盖以上的部位全涂过墨似的。”然后,发生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就在那时,她面向窗子,并没有喊叫,却把他吓得连连后退,至少他认为自己后退了。他碰在了身后一个什么坚硬的东西上面,一动不能动。即使挣扎也毫无用处。房间里的情境和女招待那白色的胴体依然还在他眼前,而他却感觉到自己的身体融入了一个什么硬硬的、直直的、高高的东西里面。傻傻地,他感觉自己应该回到悉尼的家里去。他的头脑渐渐冷静了,能够听到声音了。
女招待的黑斑从她肌肉发达的双腿沿着细铁丝网围栏、酒瓶、锡罐和长长的木材,越过灰色的围栏,降落到那根新电报线杆底下,那是一根考里木。无论风吹日晒,那木头都站立在那里,总是能够清晰地看见希腊女招待的赤裸的身体。
当然,她此后一直快乐地生活着,偶尔还能享受一群男人的陪伴。
接下来,让我们跳转到28节“杜英桉”(Decipiens)。仅有几行文字而已:
今天,继续讲一个男人看到脱光衣服的女人的故事,那个男人不仅顿时眼球不能转动了,连眼皮也无法合上了。在男人这个物种内,这种事情倒也司空见惯。任何时间点,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一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着。这些都是意外吗?很可能是受到某种本质的、深层次的机制操控,当眼睛遇上了一丝不挂的胴体,某种次生的机制便被激活了,会产生难以预料的后果,甚至会遭到报应。
下一个以“耐寒桉”(Neglecta) 为标题的小节很快紧跟而至。鲍尔在28节中真的说完了自己想说的内容了吗?我们只得如此假设。还记得那个退到(用异色桉树也就是考里树做的)电报线杆上的男人吗?他就是被激活的次生机制所改变了。从我们所听到的,他惊呆了,脑子一下子冷却了,遭受了出乎意料的后果。难道那是遭到了报应?是的,我们不得不承认的确如此,但是什么在惩罚他?鲍尔似乎并不想假装知道。他只知道,作为作家他可以利用故事来释放出人类所无法理解的力量。在陌生的、意外的力量冲刷过身体的四肢百骸时,人类会感到震惊。性欲望和好奇心是这些力量里最强大的两种。人类控制了这些力量,便获得了智慧、成熟和平衡,而我们之中的大多数人都仅仅是在我们熟悉的规则内控制这些力量而已。体面、得体等意识束缚了我们,但没有人喜欢被束缚。鲍尔所讲述的那个小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我们想去欺骗那些束缚我们的力量,则很可能被它们出其不意地冲击。我认为,那个推销员遭遇不幸,正是因为他试图去窥视小镇上的希腊人。鲍尔的这则故事和那些有关人们被意外的力量击打的希腊传说有些关系。
这是在19世纪的澳大利亚人头脑里不存在的想法,现在却能够被很多人所接受。盛行了几十年的多元文化主义丰富了我们的思维模式。鲍尔的小说故意表现得在视野上偏狭而富有民族色彩,但他又时常克制自己的观点,让读者可以随意推测,自始至终,鼓励我们大胆地从任何崭新的角度去思考。
我倾向于认为《桉树》这部小说实际上是一部社会评论,小说里的事件、故事等,不过是为思考和评论提供了素材和机会。它就是这样的一部小说?我将这部小说比喻为一列火车,它按照工程师和测量员设计的路线行驶,运载粮食、牲口、工业品、铁矿石、煤炭,或许有时候还会运载乘客。其中的一些乘客会花点时间从窗户观赏乡村风光,另一些乘客则可能在整个旅途中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很少抬头观赏外面的风景。还有一些乘客,可能时而观看风景,时而陷入沉思。就像一列运载着成百上千乘客的火车,这些乘客们的旅行路线各自不同,一部小说的理解方式也多种多样。因此,《桉树》既是一部非常俗套的小说,也是一部极不俗套的小说。我敢肯定,一定有读者觉得我这样的评价实在怪异,但我仍然要坚持这一看法。追求者们纷纷到来,以通过叫出树名的方式赢取美人的芳心,真是有些傻气,也有些不太现实,毫无现实依据,仅凭我们之前已经说过的600多种桉树不可能在同一个地方生长这一点,便知道这不过是一种幻想罢了,是压根不可能发生的事情。然而,如果将霍兰德的地产理解为整个澳大利亚,不可能的事情也便具有了一些现实可能性。如你愿意,可以这样来理解,不过这离我要讨论的话题便有些远了。我不觉得默里·鲍尔意识到霍兰德地产上的这些桉树会存在这一问题,而且,即使他意识到了,也并不在意。
那他究竟在意什么呢?我们已经多次讲过,他在将叙事和科学进行对比。我们一定都在苗圃、花店或大型植物园里见过放置在植物旁边的那些标明植物名称的匾牌或卡片,所以鲍尔觉得我们一定能够理解分类和标记这些概念,因为这些是为我们所习惯的活动。
相同地,我们也很熟悉故事结构,我们对叙事本身的性质也了如指掌,因为我们从幼年时期开始便形成了对故事的理解模式。但是我们是否想过,通过提炼故事要旨的方式与跟随故事情节发展的方式来理解故事之间是否会有所不同?我们阅读故事的方式是否堪称训练有素,会提炼花蜜,很好地让故事为我们所用?鲍尔的小说《桉树》告诉我们,他觉得我们还需要很多训练才行,因而他不断地为我们呈现许许多多的故事。这部小说里的故事和为桉树命名的名目一样繁多。下面一段是艾伦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看到陌生人从树后面出现时的情形:
以古老的方式开头的故事,让她感到很放松。那是他讲述故事的方式。“曾有一位老妇人,居住在一座黑暗的高山脚下……”“这些年来,奇迹让人惊异的程度已经不如从前……”“在11日那晚深夜……”“曾经有个人……”这些套路化的讲述方式让艾伦独自微笑着来到树边,此时她开始若有所思地微微蹙起了眉头——就这样,白天被夜晚所取代,一天又过去了。
早些时候我已经说过,《桉树》并不是以“很久很久以前……”开始的,不过鲍尔倒也的确在小说开始的那几页使用了几个我们耳熟能详的词组,我认为,他之所以不使用我们所熟悉的童话故事开头套路,是因为他将要讲述的故事既是又不是一个童话式的故事。那是一个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经历的旅程,一个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理解方式的叙事性故事。而以“很久很久以前……”开头,无异于在我们仅见船的一侧而未见其另一侧之前便定下了对船的印象。那么这部小说究竟是关于什么的呢?它告诉我们,我们有多种方式去看待事物。告诉我们,无论分类有多实用,也无论其有多精密,都是徒劳而已。它还告诉我们,人们所得到的财富是多种多样的,这些财富与我们的人际关系结构可能相关也可能毫不相关。在人际结构中,我们可能是父亲,可能是女儿,关于母亲,鲍尔讲的很少,当然母亲在进入角色前都首先是女儿。在鲍尔看来,这是必然的形成过程。在思考这些问题的同时,我们也开始去思考:是什么将我们联结在一起?在我看来,鲍尔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以及对任何我们所能想到的问题的回答,都是通过讲述故事来实现的。他绝不是那种会基于奖惩制度来回答问题的作家,绝不会用道德体系来界定罪恶与美德。但愿我们都能够摆脱那样的思维体系!这些东西让我们的生活变得简单,却也束缚了我们。故事具有解放的力量,让我们获得自由,虽然它同时也告诉我们:得到快乐是要付出代价的,即使我们自己不去付出代价,某个无辜的、不相关的人却也可能代替我们去付出代价。故事就是这样残酷而现实,它们不会以任何老好人的方式去对待所讲述的事物。在被魔鬼拽住后腿的世界里,故事是唯一的向导。鲍尔为我们呈现的正是这样一个世界。在那装满了各种思考的篮子里,他随时都在将故事的主要线索(即为桉树命名)搁置在一边,使其处在悬而未决的状态。
小说结尾处也这样地处于悬而未决之中。凯夫叫出了所有树的名字,所有树,总共六百种。他是一个很聪明的人吧?霍兰德得兑现他的承诺。如果他看得到艾伦是那样地可怜,会为此而感到惭愧。凯夫如果有半点体面,也会对霍兰德说:“我觉得她不想要嫁给我!”但是,毫无迹象表明他曾经这样想过,霍兰德也没有尝试让凯夫看到这一点。女儿只能这样被转交给别人……除非她逃跑掉。
逃到哪里去?
我们一无所知,她本人也一无所知。正如鲍尔的故事讲述方式一样,第二个追求者并没有向她承诺过什么,但我们感觉他正是因此而受到敬重。如果他承诺过什么,我们很快便知道这个承诺一定不能兑现。故事里的承诺从来都不会兑现,如果承诺兑现了,故事便不存在了,有的只是一个道德故事,不过是脑海里既定想法的外壳而已。真正的故事能够超越我们自以为了解的事情,探入其周围的黑暗地带。
鲍尔实际上并不是在讲述故事,他的小说具有很强的实验性,展示了非凡的技能。
虽然艾伦喜欢故事,但是并不一定非要讲述故事不可。昆士兰南部生长的灰桉树叶子密不透风,因而又被称作为“皮夹克”。他仿佛是在说,机车骑手们跨坐在沉重的摩托车上,像中世纪时期马背上的骑士。他们是现代骑士。和中世纪骑士一样,机车手也在厚厚的头盔和护目镜后面蹒跚而行,将沉重的靴子踩放在脚蹬上,而他们操控的机器,用皮料和链子装饰着,成群结对,呼啸而过,是那么地有力量。一辆重型摩托车,它里面蕴藏的力量和热气,正如一匹稳健的宝马。
就在此时,如在小说中许多地方一样,艾伦的思路转变了方向。
……艾伦原本想问他眼睛下面的疤痕是怎么回事,看起来像是一个成年旧伤,那上面镌刻着一个故事,然而他已经转移到下一棵树边了。
那样地宁静,那样地飘渺,那样地通畅。在那清醒的表面下,在半睡半醒之间,轻轻地划过她内心里那条幽谧的河流。
小说家默里·鲍尔不会给我们一个贯穿始终的中心主旨。我们只需沿着他讲述的脚步读下去便够了,那是一条他为自己的思维开辟的小路,是供他在观察时站立的瞭望台。或者,让我们再回到关于火车的比喻来,是他将自己从思绪中释放出来时观看路过的风光时的那列火车。如果你了解桉树的话,至少应该知道各种桉树种类以及杂交种类都会在特定的地方生长。然而,在铁皮黄杨和赤桉生长的地带,山脊的一边生长着斜叶桉(oblique),另一边却生长着银顶水曲柳(E. Sieberi),我们又如何理解呢?在较为湿润的一边,土壤更加深厚,王桉(E.Regnans)长得高耸云霄,是其扎根其中的土壤的表征。我肯定鲍尔正是看到了桉树所具有的这种隐含意味、比喻意义和表达效果。这是不了解桉树的人无法看到的品质,但是无论你是否受过教育,只要你足够敏感,都能够体味其中的深意。虽然鲍尔给我们呈现了一部关于分类和命名的小说,却通过众多故事中的各种信号向我们发出暗示:在做决定的时候,我们需要将目光移开,寻找到那些真正重要的东西。
翻译者 Translator
Gong Jing holds a PhD in English literature. She works as a lecturer of English at College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Cultures Sichuan University, China. Her research interests include English, Australian and American literature. She is also the Chinese translator of Beverley Farmer’s The Bone House.